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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8期百年求索·名师讲坛|何云峰教授主讲“劳动精神的主体性诠释”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1-11-29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马克思主义学院讯(通讯员杨柯鑫;摄影马金山)2021年11月29日上午8点30分,由看看娱乐免费主办,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、人工智能教育学部研究生会承办,文学院研究生会、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会协办的以“劳动精神的主体性诠释”为主题的讲座在马克思主义学院1号楼3楼会议室顺利举行。本次讲座邀请到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、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何云峰教授主讲,看看娱乐免费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郭明飞担任主持,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教师及博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。

会上,何云峰教授以“劳动精神的主体性诠释”为主题,围绕着“什么是劳动精神”、“劳动精神的承载主体是谁”、“劳动精神的弘扬主体是谁”、“劳动精神的教育主体是谁”、“如何培育劳动精神”等方面进行阐述。首先,何云峰教授从三个角度论述了“什么是劳动精神”。从社会角度出发,提出劳动精神本质上是依据因劳称义原则构建的社会整体精神系统;从个人角度出发,指出劳动精神是以劳动为自我实现的个人奋斗精神,强调每个个体要把“真正的人理解为自己的劳动的结果”,把劳动作为自我实现、自我完善的唯一途径;从美德人格角度出发,提出劳动精神是以劳动为美德追求的伦理人格精神,强调是把热爱劳动、崇尚劳动、劳动光荣等美德特质进行理想人格化而展现出来的一些共同特征。

其次,何云峰教授从劳动精神的内涵出发,提出全部劳动者、专业人士和典范人物是劳动精神的承载主体,并认为全部劳动者应具备普通劳动精神,专业人士应具备专业精神、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,典范人物应具备劳模精神、科学家精神、铁人精神等。再次,何云峰教授在论及“劳动精神的弘扬主体是谁”时,先系统地阐述了培育劳动精神的四大任务,指出普通的劳动精神可通过学前教育、小学教育、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而形成,专业精神、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则需通过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而形成,劳模精神和人格典范是所有人都需学习的。

随后,何云峰教授就“劳动精神的教育主体是谁”这一议题,提出劳动教育的实施主体是家庭、学校和社会三方,绝不是学校一方所能实现的。在劳动教育的过程中,家庭发挥基础作用,以培养普通劳动精神为主;学校发挥主导作用,以培养专业和工匠精神为主;社会发挥支持作用,以培育劳模精神和人格典范为主。

最后,何云峰教授就“如何培育劳动精神”进行阐述,提出劳动教育的总目标就是培养侓商,实现路径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展开:从理念上,“学以成人”的思维导向应贯穿培育教学的全过程;从课程上,应促进单独专门课程与其他课程教学相融合,系统推进劳动教育;从教材上,要有专门符合劳动教育教学规律的教材;从教学上,应采用专门教学与日常养成、课堂教学与劳动体验相结合的方式;从方法上,以追求美好生活、美好人生的信念作为劳动能力提升的重要动力;从策略上,要调动起学生强大的自我驱动力,激发学生的主体自觉性。

在互动环节中,何云峰教授就同学和老师提出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,他以渊博的知识、言简意赅的语言,让在场师生受益匪浅。会后,常泓老师对学术讲座进行了总结,并对何云峰教授的莅临表示欢迎,本次学术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。